德式噴槍各類部件的沖擊應達到哪些要求?
德式噴槍及其輔助裝置應有足夠的殼體結(jié)構(gòu)強度和剛度,所用的高壓限流器件必須予以有效的絕緣和防護,以避免帶高壓電極觸地5min的沖擊影響。德式噴槍及其輔助裝置上所有不應帶電的金屬部件,都必須與高壓發(fā)生器接地端子可靠連接。
1、德式噴槍應能承受1.25m高度的跌落試驗。
2、德式噴槍及其輔助裝置的塑料部件應具有抵抗噴涂作業(yè)所用涂料溶劑侵蝕的性能。
3、 手持式德式噴槍的手柄由金屬或具有電阻率不大于10Ω·m的材料制成,其總面積應不小于20cm2 。
4、高壓電纜的連接應牢固可靠,接頭處應采取應力減緩措施。
5、 高壓電纜應有足夠的強度,應能承受持續(xù)1min的150N拉力試驗。
6、 高壓電纜的屏蔽層外必須有耐磨損的絕緣護套保護。
7、德式噴槍及其輔助裝置通常設(shè)計在0~40℃環(huán)境溫度范圍內(nèi)使用,否則制造廠應在銘牌上標明使用溫度范圍。
8、德式噴槍及其輔助裝置中,承受氣體或液體壓力的部件必須能承受以1.5倍最高標稱工作壓力進行的、持續(xù)5min的耐壓試驗。